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的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
遗嘱的格式: 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4、本人财产的说明。 5、本人保险的说明。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 8、签名及日期。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
夫妻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各自所有财产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的总和。既包括夫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不同点: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以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离婚起诉书应具备的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的问题: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3、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诉讼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
诉讼离婚符合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无和好可能性的,能够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
分情况确定,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亲生子女购买的房子;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亲生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亲生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收到法院起诉书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好相应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撤销遗嘱的方式是由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公证遗嘱撤销后自书遗嘱有效,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