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继
房产继承是需要进行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方法为: 1、到当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3、如果所有的继承商业土地公证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以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继承商业土地公证的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资料停止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
继承人隐藏的遗产,应当在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是其中一位继承人隐藏遗产,侵害其他继承人权利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同居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我们《婚姻法》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
法律上有规定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是: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五条,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
借条有法律效力的书写方式是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 2、债务人须迟延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共同遗嘱修改:共同遗嘱一方提出修改,只能改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不能更改其他人的遗产部分。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子女放弃继承权后需要尽赡养义务,赡养人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除非赡养人完全丧失赡养能力,否则是无条件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
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四、五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