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没有被列入反家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离婚诉讼中一方请求经济补偿的条件如下: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友找女友借钱,分手后不还钱如果有借条的可以起诉,没有的话只能找证据,比如转账记录等。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索要债务,如果对方拒不还款,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9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
妇女遇到家庭暴力保护自己的方法: 第一、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第二、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丧偶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继承丈夫父母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收养关系解除,送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结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都想要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
过继子女对原亲生父母是没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况: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
变更公证遗嘱需要去公证机关订立新的公证遗嘱,变更公证遗嘱需经公证部门。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家庭暴力的情形: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等等。 家庭暴力的防范: 1、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防止以暴制暴。 2、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及时留存相关证据。 3、如果持续遭受到家庭暴力,建议暂时分开,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4、不建议采用忍让的态度。 5、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