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 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 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协议离婚一般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人民法院进行的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会有一个调解的环节,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依法判决。 协议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
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的区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或取得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家庭财产中可能包含成年、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由其通过劳动、继承以及受赠与、遗赠所得财产,人身受到伤害所得赔偿金等等,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北京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婚外生子想离婚分割财产,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少分给对方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时,可以请求少分给另一方。 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
婚前买房拆迁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由一方出资所购买的房屋不会因为拆迁而改变其性质,仍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