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方式的规定: 1、《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婚姻法》规定,夫妻一
关于彩礼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方一般情况下不能在哺乳期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男方在哺乳期才可以提出离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流程如下: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受理。 3.审查。审查相关材料;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首先要起草起诉状。
一、异地协议离婚流程: 1.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受理。 3.审查。审查相关材料;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二、异地诉讼离婚: 1、首先要起草起诉状。 2、再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接着向有
有下列构成要件: 1.存在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判断违法性的标准就是看是否违反法律规范。 2.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要求必须有离婚这一结果要件。 3.离婚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害。如果没有财产的或人身的损害,也就失去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 4.违法行为人存有过错。离婚损害赔偿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要求配偶一方在实施《婚姻法
关于彩礼的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或一方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有以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
孩子未满周岁的离婚一般孩子由女方抚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