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虽然父母未登记离婚,但只要是父母的亲生子女,无论父母是否登记离婚,都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述法条可知,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对双方是具有约束力。
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 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
离婚后夫妻双方依然享有监护权。如果夫妻离婚的,子女的抚养权是需要确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
离婚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选择先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民法总则》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选择直接起诉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 公告期满后,下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下列行为属于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 1.干涉父母再婚行为。 2.干涉父母复婚行为。 3.干涉或强迫父母离婚的行为。 4.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强父母缔结婚姻的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在抚养权的归属上遵循相同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般而言: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
《婚姻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1.第43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第45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
遗嘱见证人应满足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