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婚姻法》第
法院调解离婚的,调解书生效后,不能反悔。如果反悔请求重新分配,需要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对方具有对财产有所隐瞒、欺诈,且要在一年内,否则,难获法院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的话,往往也是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情形,不然的话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包括: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离婚诉讼当中,股权分红应属于共同财产,应予分配。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确定监护人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
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的夫妻离婚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没有结婚证一般是认定为同居关系。此时,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
发生孕妇起诉离婚,如果孩子是对方的,男方无论什么情况都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女方与他人所生,那么案件中的男方就可以不需要对这个孩子支付抚养费了。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遗产分割比例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唯一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