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六点: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具体数额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
夫妻之间解除无效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条 :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一)提交起诉状和家暴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书上未提到的财产,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结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不抚养子女的,女方可以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有父母双方协议,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nb
老婆跟别人生了孩子可能会坐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年没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