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即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适合私了的交通事故包括。 1、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剂造成的事故。 2、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及严重受伤的。 3、事故车辆是三无车辆的,因为三无车出事故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不能私了。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对于此类事故需要报警交由交警处理,不能采用快速理赔的方式。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驾照转籍需要以下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驾驶证原件。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以及照相回执。 另外,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籍手续不需要回原来办驾驶证的车管所提档案。
无法办理驾照转籍的情形包括. 1、没有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暂住证。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实行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如果不是当地身份证,那么办理业务时,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就必须是身份证+暂住证。 2、驾照本身存在问题,包括超期换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违法未处理、暂扣、缴销、吊销、注销、超分、停止使用等问题。 此情况下,是无法办理转入业务的。必须回当地车管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劝酒行为包括。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禁驾两年的情形包括。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4.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的人驾驶的。 5.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6.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
根据法律规定,盗抢车在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车主不负赔偿责任。如果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又在交强险期内,保险公司还是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 另外,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已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显然,被盗抢车不再续保,车主并不存在过失,而且是合法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机动车管理人或者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时间分为。 1.事故发生日:若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治疗终结之日: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