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驾。 【法律依据】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购买交强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等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
醉驾罚款两万交了一万是不可以的,对于法院审理判定的罚金,是没有更改权限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
过马路被车撞伤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等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
醉驾二审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
打交通事故赔偿官司: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未处理结案对车主是有一定影响的,具体影响如下: 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 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 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 4、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你承担。 《道路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驾照实习期上高速的规定根据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开车门撞到人的应当进行民事赔偿,赔偿标准应根据双方责任和对方受伤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遇到交警乱罚款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