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如下: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醉驾包庇会被判刑。 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车祸纠纷的处理流程如下: 1、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2、肇事司机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3、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4、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5、处理赔偿事宜。
一般来说醉驾吹气会相对高一些,但是这要看酒后多长时间检测的,时间短的话,呼气式酒精检测比抽血检测含量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
驾驶证丢了别人不能用。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如下: 1、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一般是1.1万元; 2、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一般是11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怀疑自己肇事逃逸可以在110信息中心上查,110信息中心是第一时间掌握全部的车辆事故信息的,也可以自己电话110报警咨询。 当交通出现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了解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并且采用简易程序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其中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是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责任承担。 而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也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一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死亡,他的亲属就有权向肇事方索要死亡赔偿金。 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并不是很清楚应该如何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关于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