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承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公司是需要交纳保费的。必要时你可以考虑向社保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护工费是不可以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有: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话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患者就医发生上述各项目费用要自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具体补贴标准如下:灵活就业人员按40%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40%×20%×50%=2087元;按50%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52185元×50%×20%×50%=2610元;按60%及以上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统一为:52185元×60%×20%×50%=3131元。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2185元×60%
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和失业没有影响,但生育和医疗是有的。生育原则上必须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中途断了,就需要重新缴了。 医疗停了1-3个月,必须补齐之前的才能享受,停了3个月以上的,除了补交之前的之外,而且还要等3个月之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于未缴满15年的可以采取三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对于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之后就可以按正常的社保规定领取保险金了。 第二种办法,对于延长缴费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限仍未
可以注销,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社保所办理注销手续,并填写一份销户申请书即可,一般当日就可以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
人社部、财政部已发2018年18号文件,按照5%左右的总体水平,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从2018年1月起补发。 最早的上海市上调养老金已于5月18日发放到位。其他各省也已制定实施细则,并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 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企业一方除写名称外,还要写明法定代表人) 2、写明申请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具体事由,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 4、最后要写明呈文对象,在落款处申请人要签印并写明申请日期。 【
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工资的数额和其他待遇,如果员工每月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工资标准,那么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如果仅因为没有给员工涨工资,是不合理投诉。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去选择包括劳动仲裁在内的相应救济手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二、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