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一般如果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不能见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并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以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并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
集资诈骗受害者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人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4、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
审查起诉提审的涵义是: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刑事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规定,实施违法侵权行为的致害机关,含行政机关、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机关是有具体赔偿义务机关。
重婚罪坐牢的几率,首先要看证据的情况。在没有的证据的情况下,不知道重婚罪是否成立,谈坐牢的几率,是没有意义的。如果重婚罪成立的,实践中一般都会判实刑,坐牢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电话恐吓罪立案标准: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留置措施通知家属单位时间是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诈骗罪全额退款也是会坐牢的,只不过存在退款的行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缓刑过后能正常生活,原判决刑罚不再执行,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立案后发生犯罪线索就可以跨省抓捕,追回赃款赃物,并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