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强制执行有效期,自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院一审判决,过了上诉期可以申请再审。但是过了再审的期限,就没办法申请再审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不相同。 1、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过了上诉期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2、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判过缓刑对后代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特别是将来后代要到国家保密性单位、高级军事部门、外交部门等单位工作,可能会因直系亲属被判过缓刑导致政审不合格因而不被录取。 只有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才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其他部门是没有的。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
只要符合《刑法》第72条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情形,就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
判缓刑几天放人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判决当天就放人,有的地方判决后上诉期满才放人,但按照法律规定; 应该宣判后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
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执行的,在缓刑期间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如果在缓期期间被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是要坐牢的。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
公安机关的侦查、询问笔录是要随案件永久存档的,不会消除,这个记录并不是的案底,对当事人以后的日常生活不会有任何影响。 《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侦查机关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才可以通知证人到办案机关提供证言。
一般不可以对贩卖毒品罪能取保候审,此罪性质严重,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实际情况。 以下是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
在检察院办案过程中,对于一些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嫌疑人,检察院可以请相关的机构出具传唤证,将嫌疑人传唤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问话因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有时效性的限制,但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且检察院传唤嫌疑人接受调查应出示传唤证,并且把具体传唤原因告知被传唤人。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两个月之内会进行判决,如果需要延期的话最多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对于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还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情况非常的特殊还需要延长,需要报批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才可以。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对此做出了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被监视居住人有以下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