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醉驾一般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人民检察
私闯民宅是可以追究责任的。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能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是案件有关联的,相同特点的就可以。多数情况下,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而在侦查结束之后需要先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有提起公诉的必要。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
一般猥亵儿童罪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
撞死两个人的判刑:如果是交通肇事,没有直接故意的成分,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直接故意的撞死两个人,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具体量刑还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如果符合保释的条件就可以被保释,可以取保候审的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
犯罪嫌疑人涉黑辩护技巧主要有有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要敢辩、善辩和明辩,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法律依据】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坐牢,需要承担责任。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
犯罪嫌疑人私闯民宅后死亡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犯罪嫌疑人私窜民宅时,主观上是否就已经具备行凶动机,双方在这过程中是否发生争执纠纷、受威胁人是否客观存在激怒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当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