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与非法营运案件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包括:书证。收据或者发票。当事人的称述。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交警的执法记录等。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5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
打110报警,将骗子的电话号码、QQ号、微信号、银行卡号等都告诉警察,警察会冻结骗子的银行卡的,不要让骗子再骗人。但是五十块钱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不会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构成持使用假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172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53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 2、能正确表达意志;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根据《刑法》第383条规定,从犯在下列处罚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
非法经营罪属于行为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年后再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但有可能构成特殊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66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行为人寻衅滋事,并任意毁坏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构成寻衅滋事罪,其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
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进行取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偷窃2000元的处理是属于我国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