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盗窃罪是否适用保外就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是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
教唆成年人自杀犯罪,教唆他人自杀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过失犯罪可以正当防卫,只要侵害自己的身体安全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一般来讲,如果是不能随身携带之物,应以窃出控制范围外为既遂,如果体积小、重量轻可随身携带的财物,只要窃离原处或携带身上,即可认定既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中的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不同: (一)二者的主观意图或目的不同; (二)二者欺诈的内容及手段不同; (三)二者欺诈财物的数额不同; (四)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都按盗窃罪处理是不合适的,盗窃信用卡行为人不仅有盗窃行为还要有进一步的使用行为,盗窃只是提供了一种冒用行为。定盗窃罪不能完全地反映行为人取得财产的冒用行为,所以建议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较为合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如果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是由党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纪律监督委员会是有权进行调查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
我国集资诈骗数额计算: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老年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向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假释,再由法院对假释进行审批,通过审查后就会进行假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条,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者身体残疾罪犯减刑时,应当主要考察其认罪悔罪的实际表现。 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的上述罪犯减刑时,减刑幅度可以适当放宽,或者减刑起始时间、
生产、销售假药罪从犯的认定: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和教唆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缓刑不是刑事拘留,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虚假销售进行判断与防范: (一)甄别单证真伪; (二)进行分析性复核; (三)结合存货流转,测试生产与销售的相关性; (四)关注日后退货、收款的相关记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