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交资料时的有关注意事项是: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核对后退还;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 对于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
企业倒闭后可能会重组,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根据《破产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
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 1、借款用途要合法; 2、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 3、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 4、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 借条中避免潜在风险的方式是: 1、借条必须留有年月日; 2、不能用褪色的笔书写; 3、切忌内容表达不清; 4、还款时要记得收回借条。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方式是: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 5、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条件是: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3、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4、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
破产逃债是指债务人不依法进行破产,隐匿企业财产,造成资不抵债假象进而达到免除债务的目的的逃债方式。 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 (一)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 在破产申请前,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二)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
单位的欠款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钱被起诉,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债务人还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名义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签订借款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最长约定是两年。 【法律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