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征地拆迁保障措施: 一、坚持公开、公正 要及时将拆迁方案、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全部公开,并对每户的拆迁面积、补偿金额张榜公布。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四个到位”,即拆迁政策宣传到位、拆迁方案落实到位、拆迁工作程序到位、拆迁资金补偿到位。编制拆迁工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人。 二、坚持依法推进 要严格落实拆迁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市桥街道、沙湾街道、钟村街道、沙头街道、东环街道、桥南街道、大石街道、洛浦街道、石壁街道、大龙街道、小谷围街道、石楼镇、石碁镇、南村镇、化龙镇、新造镇。 补偿标准:耕地:116000/亩;园地;89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养殖水面;120500元/亩;未利用地:35667元/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承包方,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
铁皮棚征地补偿标准是: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的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候,原土地适用随之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章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河南郑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款: (一)土地补偿费用; (二)安置补助费; (三)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补偿原则: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生效要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但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 安置补
村委会收回土地侵犯土地使用权解决方法: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