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
所谓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认定抄袭应当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洗稿”是对他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本质仍是抄袭他人的原创内容。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洗稿”应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以及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 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取的产品。
根据法律的规定,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情形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二、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三、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袜跟、帽沿、杯子把等。 四、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
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他人许可而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这样的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一样,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也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二,使用必须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具体情形。 第三,使用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
著作权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的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件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被异议人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
网络著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1.主体:网络使用者和网络服务商。 2.主观方面:指侵权行为实施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损害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形式。 3.客体: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 4.客观方面: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
根据法律规定,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第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第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美术著作权侵权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第一、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第二、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就是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 第三、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 第四、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保护美术作品著作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禁止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滥用权利,保障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 第二、禁止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恶意毁损美术作品原件,保障著作权人基于美术作品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第三、赋予美术作品作者以追续权,鼓励创作。 第四、赋予美术作品作者以美术作品展览美术作品的权利,同时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可以要求作者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