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要18个月会自动公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公告时才公开,按目前的审查进度来看,差不多是6到8个月公开。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不可以注册。一旦发现商标近似,两个商标有冲突的,就容易产生误解,即使已经申请了,那么商标局一般不会通过审查。如果商标局不过,那么就只有更改设计了。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0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31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权不属于专利。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
1.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 2.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3.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 4.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其他损害而难以解决的。 【法律依据】
反向假冒行为是一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的价值在于商标具有识别商品、保证商品质量以及广告宣传、促销等作用,而商标之所以能正常地发挥这些功能,是因为商标在企业的商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信息传递的渠道,因此商标功能的发挥必须以商标与商品的完全结合为前提。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
无版权的视频可以下载。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将未
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
有下列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3.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
没有署名权,署名权属于著作权的人身权,即表明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而表演者权属于邻接权。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