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不可以当兵,根据我国《兵役法》规定,现役征集的年龄应该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12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
一般没有影响。根据公务员政审规定,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属于政审不合格,不能录取。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比如父母、自己的孩子,这属于直系血亲,舅舅不算直系血亲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25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法律依据】 《价格法》第3条,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
现行《国家安全法》是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第1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
1.《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
申诉即申请再审,再审的案件是否需要开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去决定。民事申诉类案件,只有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类型,分别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鲜明的特征,因为只要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基本上就不需要向国家交纳任何的费用。而且,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其他大多数人都是通过出让方法获得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
听证会后十五日出裁定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参加选举活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人被称为选民。 【法律依据】 《选举法》 第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国家通用语言的规范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四条,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