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时间是: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30天内提交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
法律证据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申请信息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授权的注意事项:对于重大事项,即使享有特别授权代理,律师也不应擅自作主,而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再做决定。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
违章被拍照不算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公民的肖像,这里没有用于营利,不属于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
民事诉讼立案审理结案需要多长时间: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关于二套房组合贷款利率的问题,目前,全国各个地方、各家银行,对不同开发商、不同楼盘执行的公积金和商贷利率都各不相同,在利率市场化的政策下,各家银行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执行浮动利率,贷款人如果对贷款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大、议价能力强,则可以争取更优惠的组合贷款利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1、甲醛:强烈刺眼无色气体,释放时间长达15年。有致癌作用。 2、苯系物:特殊芳香气味,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轻度污染可以导致头昏、失眠、精神萎靡等神经衰弱样症状;长期接触低剂量的苯系物可以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时将导致白血病。 3、氨:强烈臭味刺激性恶臭味气体。可以导致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同时可以伴有头晕、头疼、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
民事诉讼法原则独立审判的依据是: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仲裁裁决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诉案件是否都要立案的相关规定是:一般的来说,申诉,是指对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申诉的第一个步骤是审查,审查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是六个月;第二个步骤是决定是否再审,如果决定再审,则立案,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国家行政拘留是不会消除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时,行政拘留会记入到个人的档案中,而行政处罚的档案是不会消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
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