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交易办法的管理条例是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药品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是: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
1年诉讼时效民法总则已不再适用,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已经延长至三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
司法鉴定的后续费用法院是否会支持在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涉及到后续费用,只能根据实际案件判断,目前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第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1、坚持合法性原则。 2、坚持实是求事原则。 3、做调查笔录时,调查人员一定要耐心、细心,坚持案件查处“五不放过”原则。 4、询问人员应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维护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5、询问应个别进行,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询问对象,应当分别进行询问。 6、在笔录过程中,其它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等等。 (一)侵害人格权。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 (二)侵害财产利益。
不论是何种形式的购买,消费者均有权直接要求网店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等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
简易程序常常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简易程序案件的提起方式可以简化;审理程序可以简化,首先,传唤方式简化;审理期限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57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
1、上月纳税人开具的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全部抄税、报税;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存根联漏采集。 2、一般纳税人 月度中间重新更换金税卡的要特别注意在更换金税卡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抄报税成功,否则要携带未抄税成功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到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进行非常规报税并进行存根联补录, 3、纳税人报税后申报时发现比对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随便调整申报表数据进行申报。 【
司法鉴定申请方需要支付的价钱依鉴定的内容不同因为费用数额不同,具体依照鉴定的内容确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