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仔没有侵犯肖像权。狗仔队进行跟拍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侵犯肖像权,明星属于公众人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法律援助的对象: (一)有本省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公民,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 1、案件或事件发生在本省并且依法由本省法律服务机构或仲裁机构受理的; 2、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3、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
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
法律援助的三个专业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
法律援助的条件: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
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后果,无论是积极结果,还是消极后果,都应当归属于国家。 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法律依据】 《国家
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标准是: 1、先决条件: (1)、昏迷原因明确; (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2、临床判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以上3项必须全部具备。 3、确认试验: (1)、脑电图呈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
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援助: (1)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受援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确需通过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可以向同一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3)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应填写《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
一、有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依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时,一般侵权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十大原则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方针首要位置等等。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规定十大原则为: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方针首要位置。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民事诉讼案件的中止具体情形有:(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