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死狗跑了算不算肇事逃逸
开车撞死狗逃跑构成肇事逃逸。
不少人心理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撞人逃逸后才涉嫌“肇事逃逸”,实际上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无论是撞了人,还是撞了猫、狗等宠物,甚至是撞了绿化带、电线杆、隔离带、墙壁等,只要是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公私财产损失,不停车处理而直接驾车离开,都涉嫌肇事逃逸。
按照交通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具体到撞伤或撞死狗狗,对于饲养人而言,狗狗是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符合上述“财产损失”的范畴。
当然如果是流浪狗的,那么不属于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的财产,交通事故没有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也就不构成肇事逃逸。
二、开车撞到动物怎么处理
1,停车,查看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将车辆挪移到不影响交通的边缘位置上,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2,无论是否确定狗是否有主人,都应当报警,假设后期无法寻找到狗的主人,或者认定为流浪狗,那么一般会撤案处理,不记分不罚款;
3,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担后期车损、饲养人的损失;
4,切记一点:千万不要驾车直接离去,否则既避免不了赔偿狗狗死亡的经济赔偿,同时还会因“肇事逃逸”而被罚款、驾驶证记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2025-04-19 16:56
车主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若车主未审查驾驶人资格或车辆状况,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无过错,则仅由实际驾驶人赔偿,车主无需担责。具体需结合个案证据判断。
2025-04-19 16:51
事故责任需由交警依法判定,双方应保留证据、理性处理。若对方有明显过错(如闯红灯),您无需认全责;若自身存在违规,则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2025-04-18 17:11
交强险优先赔付:即使对方全责,交强险需在财产损失2000元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承担。
明确赔偿主体:若车辆挂靠公司或单位,可将挂靠方列为共同被告。
执行风险防范:起诉前需调查被告财产状况,避免判决后无法执行。
2025-04-10 16:58
2025-04-10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