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的,可能是在结婚之前赠与,也有可能是在婚后赠与。当然,此时的赠与就分为了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和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因此在判断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讨论分析,不能一概认为父母赠与的房产就一定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6-03-23 17:02
2026-03-23 15:55
若离婚诉讼中对方失踪,您可通过两种法定途径解决:一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二是直接起诉离婚并申请公告送达(法院可缺席判决)。两种方式均需提供对方失踪的证明,最终能否判离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准。
2026-03-23 14:11
一、法定索赔情形
若离婚是因对方存在以下重大过错导致,无过错方可主张赔偿: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其他重大过错(如长期出轨、恶意转移财产等)。
此时可主张 物质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赔偿,但需在离婚诉讼中同步提出赔偿请求。
2026-03-23 08:56
被告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夫妻可以办理离婚,但需根据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民事行为能力状况采取对应的离婚方式,且法院判决离婚需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前提条件。
一、离婚方式的选择依据
间歇性精神病人
若被告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且在精神正常期间,双方可协议离婚。需共同签署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通过 30天离婚冷静期 后办理手续(适用于患者能正常表达离婚意愿的情形)。
2026-03-21 11:53
若二次起诉后法院仍不判离婚,可通过分析原因补充证据、调整诉求、提起上诉或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等合法途径应对,核心在于围绕“夫妻感情破裂”这一法定离婚标准收集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