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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23-06-19 10:16 标签: 离婚 抚养子女

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

在实践中,一般会出现两种结果。

一种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却表现出严重的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视子女为累赘,此种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不应予以提倡。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均不愿抚养未成年子女,那么即使二人都同意离婚,法院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也不能准予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另一种是,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裁定孩子由一方暂行抚养,再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薛日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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