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三者险可否追偿
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逃逸商业保险是否赔偿没有明确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既然法律无明确规定,那么主要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若有,应从其约定。若没有,保险公司商业险不需要赔偿,由于当事人逃逸,本来具有的商业险消失,从而只能使用交强险进行赔偿。驾驶者一旦逃逸或者醉驾、汽车没有年检等,商业险都不具备赔偿标准。所以如果当事人想要利用商业险进行赔偿就不能触犯以上各个事件。
二、商业险拒赔的七种情形
(一)驾驶员醉驾、商业三责险不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禁止性规定,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情形。因此,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中不予赔偿。交强险外的损失依法由车主承担。
(二)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驾车逃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条款作为保险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驾驶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而是逃逸,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商业险不予赔偿。
(三)无证或证被吊销的,商业三者险不赔。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驾驶人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对免责条款已作出提示,且投保人已签字确认。对合同当事人生效。
(四)驾驶非准驾车型,商业三者险不赔。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驾驶车辆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保单对上有明确的规定,且一般用黑体予以提示。因此,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效力。
(五)车辆未年检且制动不合格,商业三者险不赔。事故发生时如制动不合格,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中对投保车辆未按时年检保险责任免除的条款进行了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对该保单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其在投保第三者险的责任内容。因此,不赔。
(六)驾驶员弃车离开,商业三者险不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报警处理。积极抢救伤员,逃跑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符合商业三者险免赔的规定。
(七)事故发生后,自行修理的不赔。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肇事后逃逸责任及受害人救济】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026-05-30 16:26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因此无论是否自首,肇事逃逸本身都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仅在极特殊情况下可能适当减轻责任。同时醉驾行为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若肇事构成犯罪,还会被终身禁驾。
2026-05-25 09:38
实践中常见的责任判定情形如下:
同等责任:如果两车同时变道,双方均未尽到安全观察、避让义务,过错程度相当的,通常会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各自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一方主责/全责:如果其中一方变道时明显未遵守让行规则,比如后变道车辆未避让已经提前完成大部分变道的车辆,或一方违规变道影响另一方正常通行的,过错更严重的一方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2026-05-23 1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可复议、可诉讼的行政行为,您不能直接针对责任认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026-05-20 16:42
请您注意救济时限,对注销决定不服的,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启动救济程序,逾期提出的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即便最终确实因证据灭失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您也依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自身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认定事故责任,不会仅因没有事故认定书就驳回您的诉求。
2026-05-20 09:04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