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想要更换名字,必须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和批准,需要通过仪式或者书面形式来完成。
若在离婚之后,某位家长有意为孩子改变名字,但并未获得另一方的许可,那么由该家长负责养育孩子的那一方,即不得擅自实施此类变动。
即便他们已经作此变动,另一个家长仍有权利发起诉讼,申请更改回来。
如若在离婚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未就孩子姓名变更事宜与对方达成共识,或在达成共识方面未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那么该方单独提出的关于孩子姓名更改的请求,将被公安机关拒绝处理。
在此情况下,若某一方为了获得更改孩子姓名的机会,选择向公安机关隐瞒自己已离婚的事实,一旦另一方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名,并且离婚双方对此产生分歧,以至于无法达成共识,那公安机关有责任取消先前更改孩子姓名的决定,将孩子的姓名回复到原本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2026-01-17 15:30
一、原则上无需返还的情形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
若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无论时间长短),原则上离婚时不支持返还彩礼。彩礼被视为以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共同生活视为婚姻目的已实现。
2026-01-16 14:53
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且无特殊情形,彩礼无需返还;若存在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返还。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
2026-01-16 11:29
离婚时财产分割需优先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
2026-01-16 09:32
一、协议离婚情形
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时,无需提交感情破裂证据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要件: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签订书面离婚协议(需载明自愿离婚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条款);经过30日冷静期后再次共同申请发证。只要程序合法,即便无任何感情破裂证据,登记机关发放的离婚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6-01-16 09:06
一、结论
可以离婚,但需根据男方的实际精神状态选择适当方式:
若男方精神正常时:双方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若男方处于发病期:需通过诉讼离婚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