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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不需要冷静期吗

婚姻家庭 2024-04-11 09:04 标签: 离婚冷静期

如若当事人采用了法律诉讼途径来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那么只需在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救之后,即可由法院进行判决,无须再经历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然而,对于那些选择以协议方式离婚的人们来说,他们必须遵守法令规定,即需花费至少三十日的时间待在法定离婚冷静期中。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递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三十日期满后若是有任意一方仍然不同意离婚,便可将离婚登记申请撤回至该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石倩律师

石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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