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并不是必须进行的程序,可以不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主要审理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是否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在离婚诉讼外自行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由法院进行裁决。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提出财产分割的请求,法院不会主动对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起诉离婚时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但这需要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15 11:03
当遇到子女未尽到应尽的抚养责任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妥善处理: 第一,父母如因缺乏劳动力或者经济困窘而无法自立时,可直接向子女主张支付赡养费用的权益; 第二,若子女拒绝承担此项义务,父母亦可寻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工作单位等机构进行调解,以期劝说子女主动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若子女仍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责任,父母在无法自立且经济困窘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5-15 10:58
2024-05-15 10:57
2024-05-15 10:56
鉴于父母对子女负有的抚养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未履行该义务的现象的。 然而,若父母因个人原因面临特殊困境,他们仍可提出请求适当减轻或免除抚养义务。
2024-05-1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