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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人要坐牢吗

刑事辩护 2024-04-19 09:53 标签: 打伤人

若仅造成轻微人身损害即不构成犯罪行为,而被归类为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无需承受监狱之刑罚;反之,当涉及到轻伤或更多严重伤害时,很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届时便需要接受刑事惩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的明确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殴打他人以及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健康的行为,都会面临五至十天的拘留处罚。
然而,如若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势极为严重,涉及到重伤范畴时,施害方将可能承担起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高晨超律师

高晨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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