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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后没有生效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24-04-22 09:46 标签: 违约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合同成立后未生效并不等同于合同违约。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但合同尚未生效。而合同违约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合同成立后未生效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内容。然而,该条款主要适用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合同成立后未生效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并没有直接规定。

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后未生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生效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而产生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关于合同成立后未生效的特别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另外,虽然合同成立后未生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张培胜律师

张培胜律师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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