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若已支付首付款项,而剩余款项则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进行偿还,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所载姓名为何人(或者包括其父母在内),该房产均可视为个人婚前财产。
然而,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所支付的银行贷款部分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此部分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5-3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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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抚养费的判决生效之后,若有一方未能如期支付相应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只要被申请执行人具备支付抚养费用的实际能力,即可借助于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来确保其切实履行抚养费的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