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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怎么才能撤销

刑事辩护 2024-05-18 09:10 标签: 危险驾驶罪

当公安机关察觉到已经存在足以被认定为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时,他们便必须立即进行立案侦查。涉及危险驾驶的行为被视为涉嫌犯罪的范畴,属于公诉性质的案件,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事宜。除非检察院在审阅相关材料之后,发现此行为并不符合犯罪的标准,才能通过向公安机关发出不起诉通知的方式,将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并建议撤销案件的处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能够轻易地被撤下,因为关键取决于公安机关的决定以及检察院的审查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李南欣律师

李南欣律师

湖南中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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