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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应该如何处理

损害赔偿 2024-05-27 10:23 标签: 玩忽职守

首先,对于因执行日常工作任务而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事件,应由雇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在完成赔偿之后,有权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进行追偿;
其次,如果员工的失误并非出于职务行为,那么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雇主在此过程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再次,如果员工的失误给雇主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雇主可以采取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以弥补损失的方式,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20%。
倘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则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最后,如果员工的失误属于严重失职,甚至涉及到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给雇主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刘晓娟律师

刘晓娟律师

山东青凯(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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