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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妻感情未破裂,是否仍可选择离婚

法律顾问 2024-07-02 08:42 标签: 离婚

夫妻感情未破裂,仍可以选择离婚,但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并且可能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该法条规定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一个条件,但并未明确规定夫妻感情未破裂就不能离婚。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即使夫妻感情未破裂,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寻求离婚。当然,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进行更多的调解工作,以尽量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

总的来说,虽然夫妻感情未破裂时离婚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程序上的挑战,但仍然是有可能实现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陆继锋律师

陆继锋律师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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