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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无效时,从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合同纠纷 2024-07-03 09:54 标签: 主合同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主合同失效了,那么相配套的从合同也会同步地丧失法律效力。
这种从合同的特色在于其紧密依存性,换言之,它无法孤立存在,而必须依赖于作为基础的主合同的持续存在并且已经生效。
在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存在如下几种相互关联的关系:
首先,若主合同未能合法成立,那么从合同也就丧失了有效成立的可能性;
其次,当主合同发生转移时,从合同同样无法继续独自存在;
再者,一旦主合同被依法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相应地,从合同也会失去其本来具有的法律效力;
最后,随着主合同的终止,从合同亦自当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王培律师

王培律师

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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