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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事件物业应否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 2024-07-09 08:42 标签: 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事件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来预防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但是仍然发生了此类事件,那么物业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然而,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预防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事件发生,那么物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王如娃律师

王如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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