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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牵狗绳遛狗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损害赔偿 2024-07-09 08:43 标签: 违法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公共场所遛犬若未能佩戴牵引绳并不构成犯罪行为。
然而当宠物狗有主动攻击他人或给他人带来困扰的情况发生时,则有可能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的范畴。
按照规定,对于未能以妥善方式管理动物、且因此造成他人损害的养犬者或管理者,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陈开云律师

陈开云律师

贵州磐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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