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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法律顾问 2024-07-11 08:53 标签: 分公司 债务

分公司债务一般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在分公司产生债务的情况下,总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具体责任的承担可能因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合同约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存在明确的债务承担协议,或者分公司的债务是由于其独立经营行为产生的,那么责任的承担可能会有所变化。

综上所述,分公司债务的责任承担主体通常是总公司,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戴开茂律师

戴开茂律师

广西能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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