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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谅解书取得取保候审检察院会逮捕吗

刑事辩护 2024-08-09 08:57 标签: 逮捕

倘若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书,检察机关仍有权利在符合逮捕标准的情形下采取逮捕措施。

尽管获取被害人的谅解或许有助于减轻刑事惩处力度,然而却并不能够妨碍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刑事案件,依法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至于最终是否实施逮捕,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的案件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考虑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王同柱律师

王同柱律师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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