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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需要重新鉴定吗

医疗纠纷 2024-08-22 09:14 标签: 医疗纠纷

在医疗纠纷中,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主要取决于对首次鉴定结论的认可程度。

如果医患双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没有异议,那么就不需要重新鉴定。首次鉴定结论将作为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这意味着,当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满意时,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中是否需要重新鉴定,取决于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的态度。如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郭春燕律师

郭春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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