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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要开庭是否会通知家属

刑事辩护 2024-08-24 08:49 标签: 开庭 通知家属

非法拘禁罪开庭前,法院会通知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其中包括知情权和辩护权。在开庭前,法院通常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发出开庭通知,以便家属了解案情、准备辩护并参加庭审。

具体的通知方式和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法院会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向家属发送开庭通知书,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家属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确认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孙慧卿律师

孙慧卿律师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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