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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直播翻唱侵犯著作权吗

刑事辩护 2024-08-30 08:40 标签: 著作权

主播直播翻唱可能侵犯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包括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主播在直播中翻唱他人作品,实际上是在进行公开表演,因此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如果主播的翻唱行为符合《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即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侵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合理使用原则在直播翻唱中的适用性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直播具有公开性和商业性。

因此,主播在直播中翻唱他人作品前,最好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如果无法获得许可,主播可以选择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或者已经获得授权的歌曲。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康伟健律师

康伟健律师

江西柯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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