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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公司债券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刑事辩护 2024-08-30 08:56 标签: 变造公司债券罪

对于变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个人犯罪:

如果变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

单位犯变造公司债券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即根据数额大小,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邵鑫旭律师

邵鑫旭律师

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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