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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竣工验收可以收物业费吗

法律顾问 2024-09-11 08:31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和标准,并且该合同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前已经签订并生效,那么物业服务人就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签订并生效,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如果房屋尚未竣工验收,但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例如维护公共区域、提供安全保障等,那么业主仍然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人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业主不能因房屋尚未竣工验收而拒绝支付物业费。

然而,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和标准,或者合同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才签订,那么物业费的收取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导致业主无法正常使用或者入住,那么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人协商减免部分或者全部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业主的合理需求,如果因为房屋本身的问题导致业主无法享受服务,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减免物业费。

综上所述,没有竣工验收是否可以收物业费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物业服务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如果合同有约定且服务已经提供,那么物业服务人有权收取物业费;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服务尚未提供,那么物业费的收取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王允舟律师

王允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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