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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以剥夺探视权吗

婚姻家庭 2024-09-13 09:07 标签: 离婚 探视权

夫妻离婚不可以剥夺探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有义务协助对方进行探望。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确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方式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但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此,夫妻离婚时,不能剥夺其中一方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权利,也是保障子女与非直接抚养方保持亲子关系的重要方式。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探视权被剥夺或受阻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雷倩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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