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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后开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事辩护 2024-10-12 09:26 标签: 危险驾驶罪

吸毒后开车并不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上述行为将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然而,对于吸毒后开车的行为,虽然不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如果在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此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年版)》第十八条,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将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朱凤兰律师

朱凤兰律师

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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